前不久,一种新的文书——“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开始在遂昌县运管局法制科全面推行,它能让当事人“看得清楚,想得明白、释疑服罚”。
所谓“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是指在行政机关在原有行政处罚文书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文书结构,突出违法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罚依据,执法程序,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及处理意见,行政裁量的理由和依据五个关键环节,做到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使行政相对人认识到运政机关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处理得当,合法合理。
该局法制科工作人员说:“以前的处罚文书内容比较简单,对违法事实的查处及认定过程、处罚种类的确定及裁量缺少说明。说理式执法文书,侧重于让被查处的当事人看得清楚,想得明白,本身就是运政知识宣传教育的过程。比如,运政机关在制作查处当事人涉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文书中,要表述运政机关查处的过程,取得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处罚的依据。具体到条款内容,处罚金额是如何确定,考量了哪些因素等。”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行为透明、公开及公正要求的具体体现。这对于增强行政相对人对运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充分预防和化解争议,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运政机关行政权力的自律,切实提高运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营造和谐交通环境将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