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酒后还是无证都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可偏偏就是有些人抱有侥幸心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酒驾”、“无证”齐上路,却不料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不仅罚了2500元,还被行政拘留。
2月27日中午,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开展错时整治活动,在柴桑北路新桥头桥北发现由沿河北路快速驶来一辆车牌号为赣G8FXXX长安面包车见民警正在设卡检查,慢慢放缓车速想调头。见状,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要求其靠边接受检查,在驾驶人摇下车窗递出行驶证时,阵阵酒气扑鼻而来,且驾驶人脸色微红,有很大酒驾嫌疑。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驾驶人罗某自己刚刚和几个朋友聚餐,小酌了几杯。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1mg/100ml,属酒后驾驶。随后,民警要求罗某出示驾驶证,罗某说,自己属于“自学成才”,并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虽然知道“酒后”、“无证”都不能开车,但是想着中午交警不上班加之路程很近便驾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逮了。随后民警依法查扣了罗某所驾车辆,并将其本人带回大队接受处罚。
同样也在柴桑北路新桥头桥南,民警查获了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属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对其作出了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