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灌云县圩丰镇村民黄某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路政案件处理中心,满怀愧疚前来接受处罚。
一周前,黄某驾驶农用车运输泥土在S324线32K+100M处对公路边沟实施填埋,意图将边沟填平后铺出一条路与公路搭接,以方便出行。执行巡查任务的路政三中队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对黄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当得知黄某并不知晓其已违法时,路政执法人员现场向其宣讲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违法事实,劝说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切勿损害路产路权。在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下,黄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恢复被填埋的边沟。
28日下午,经责任中队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被黄某填埋的公路边沟已经全部恢复。鉴于黄某违法行为轻微,教育后能立即改正,自行恢复原状,路政大队对黄某进行了警告,批评教育后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