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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公交优先必须政府推动
来源:北方新报 2014年3月28日15:2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城市化发展迅猛,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又相对落后,塞车、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等城市弊病越来越严重。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城市交通面临着新的挑战。而城市公共交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解决市民出行难、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

  因此,公交只有被确立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应该突出公交事业的公益性。公共交通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政府在发展公共交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交优先必须要由政府来推动。政府要真正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一项战略决策,作为一个社会的共识,作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一个正确选择。要推动公益性回归,进一步推动公交体制改革与创新,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国资的带动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体现公交事业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真正做到公交为民。在法规政策上,要确立公交优先发展的地位;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确立公交优先安排的程序;在资金使用上,要确立向公交倾斜的观念。

  其次,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民小区、商业中心、政务新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注重公交场站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未来地铁站口的衔接配套,突出换乘的便捷性。通过科学设置公交车道及指示信号,真正落实公交路权优先,体现市民优先。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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