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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运管所召开《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宣贯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覃武龙 2014年3月18日15:14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宣传贯彻<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道运发〔2014〕17号)文件精神,3月13日,奉节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要求做到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会上,县运管所所长李方富传达了市运管局李局长关于宣传贯彻《办法》、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讲话内容,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的对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所确立汽车租赁管理制度的细化和补充,各科室队要认真阅读理解,做到应知应会,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栏、印发《办法》小册子、到人群集中地发放宣传资料,要充分借助县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办法》,让社会公众特别是汽车租赁经营业户了解其目的意义、主要内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三是做好过渡期内相关工作。各科室队要根据《办法》的规定,在3月1日施行后的180天过渡期内,对全县从事汽车租赁业户进行排查摸底,做好宣传解释和动员工作,督促并指导现有经营业户在过渡期内按照其设立的许可条件和行为规范办理备案、许可等手续,确保行业平稳过渡。

  四是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监管。各稽查中队要密切关注《办法》实施后行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动态,特别是针对涉及汽车租赁行业中提供驾驶劳务、沿途揽租、不按规定申办许可和备案以及其他违规经营等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监督,形成良好的行业管理态势。同时,各科室队要做好风险评估和稳定形势研判,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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