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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琼:像治酒驾一样治超
来源:交通运输部 2014年3月13日8:35

  “一定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击超限运输,让超限运输这个公路运输‘第一杀手’无处藏身。”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琼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和交通运输系统部分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修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严重超限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超限运输车辆把很多公路和桥梁都压坏了,威胁公路行车安全。”张琼表示,超限运输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大大缩短公路使用年限,增加养护成本。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许多与车辆超限运输有关。此外,超限运输也严重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部分承运人通过恶意超限来提高运输利润,使超限运输成了压价竞争的筹码。这种不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规则,造成了各种运输方式竞争加剧,畸形发展。

  张琼介绍,就河南而言,2008年至2013年年底,干线公路大中修累计投资76.8亿元,但是部分超限车辆较多的路段,仍需要通过改造、大修才能恢复路况;危桥改造累计投资21.5亿元,改造桥梁1893座,占桥梁总数的18%,但仍有危桥351座、2.8万延米。据估算,其中75%的危桥是由超限运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亿元。

  张琼表示,切实有效遏制超限运输,一方面需要健全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另一方也需要用严厉的刑罚措施。因此,建议将严重超限运输车辆非法行驶公路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遏制严重超限运输不断增长的势头。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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