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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交司机将评星级 与工资待遇挂钩
来源:厦门日报 张珺 陈昌和 2014年2月19日11:59

  我省将对公交车司机服务进行星级评价,司机所得的星级将直接与其工资待遇挂钩。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福州、厦门市将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其他100万以上人口城市建成以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公交出行人数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60%以上。

  《意见》提出,全省各地要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星级评定与驾驶员工资待遇挂钩,全省四星级以上公交车驾驶员比例要不低于20%。每年各地还要对照《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对服务质量开展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发放政府补贴、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市场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考核不达标的,其享受的政府补贴额度应予下调。

另外,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IC卡使用率将达到90%以上,实现全省范围内跨市域公交IC卡互联互通,公交IC卡还可与客车、出租车等交通方式付费互联互通。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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