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 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公告明确,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及以上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享受补贴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
春节刚过, 洪泽县交通运输局号召运输业主,响应政策,踏上这班车,更新老旧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车,实现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