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我县逐步加大了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成了县内多条道路及桥梁的修建改造(渊明大道、狮城大道、环湖大道、东泉大道、东泉西大道、双瑞大道、八里湖新区“两纵两横”、赤湖工业园“三河七路”、赛城湖大桥等),使得我县道路里程不断增加,路面通行条件不断改善,为策应昌九一体化、决战工业一万亿,对接主城区、融入“大九江”提供了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为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使得全县物流、车流及人流量进一步加大,物流运输市场发展尤为迅速。物流运输业的有序强势发展,无疑是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动力。然而,物流运输业的无序恶性发展,在给经济社会带来繁荣景象的背后,也暗藏着危机。
交管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工作,提高路面通行效率,根据上级要求,在开展“两条路”(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和重点整治公路)创建工作过程中,全面强化了路面管控力度,加大了对路面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关注,笔者就货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治理对策,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我县货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
超载和超限(以下简称“两超”)运输是货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并由超载和超限衍生出飘洒、不按规定关车门、反光标识磨损不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而使得擅自加高车厢栏板,增加轴重和弹簧片,改变车身结构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就我县而言,“两超”违法行为货车运输的主要货物类型有:砂石、水泥及熟料、砖块、黄沙等建筑材料和渣土土方及铜硫矿矿产,货物产出地主要是:狮子、涌泉、新合、新塘一带的渣子山,港口、赤湖、城子镇的沙场,城门山铜矿及港口铜硫矿。货物运输目的地主要有:鑫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房地产项目工地、道路等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经赛城湖闸口及赤湖一带的码头上船走水路运往江浙。
二、“两超”违法行为的危害。
超载是指车辆超过汽车本身的核载重量,是从行车安全的角度考虑的,是对所有车辆本身而言的,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为公安交警,其认定这一违法行为的标准为,以行驶证上载明的总重量和核载重量为上限,从而进行查处,根据其超载重量的百分比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在200元--2000元之间。
超限是指在汽车货运中,大中型货车的货物载重量超过设计的最大载重量,使得车辆的轴和轮胎的承重过大,以致于超出了公路的正常承受能力,超载超限的车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严重破坏公路、桥梁设施等,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主管部门为交通运管和路政管理部门。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每年我国因超载超限要多支付的公路养护费用达300亿元,每年20%的交通事故由于超载超限引发,15%的群死群伤事件与超载超限有直接关系。”因此,有关专家曾形象地将超载超限的车辆比喻为“掠夺性命的武器,道路设施的天敌”。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缩短公路使用寿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有关资料表明,车辆超限重量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使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使16次。就我县而言,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破坏道路结构,造成路面网裂、龟裂、变形、沉陷等。
(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频发或加重事故后果,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从交通安全管理角度来讲,车辆的装载必须在符合车辆设计要求,这样车辆在运行时采取制动措施时,制动力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车辆才能停下来,如果车辆超载势必增加刹车的距离,增加了刹车的距离,就增加危险,成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又由于超载,增大的车辆的运动势能,事故发生时无形中会增大后果。特别是运输砂石、砖块、水泥及渣土车辆,在超载超限高速运行中,经常出现飘洒物,既影响了市容环境,又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三)损害运输市场的正常运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超限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为了多赚钱,货车加栏改型、多拉快跑,导致事故频发、造成公路损坏,降低通行速度,影响招商环境,无形中也损害了我县的经济发展。
三、“两超”违法行为产生及存在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是造成“两超”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客观原因。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是按照实载货物重量进行计费的,其拉多拉少会直接影响到其收入,因此,“多拉快跑”已经成为驾驶员在货运过程中主要行为表现。并且我县货车运输主要为短途运输,大量货运车辆集中在九码快线、双瑞路、沙阎路上行驶,而我县又没有“治超点”,往往导致在处罚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2009年以来,中央电视台多次曝光山西、陕西、河南等地交警处罚超载货车不消除违法行为,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多次下文严令禁止,这也无形中加重了“两超”货车损坏道路现象的发生,而公安交警因受执法权限限制,心存顾忌、畏手畏脚。
(二)驾驶人法律法规及安全驾驶意识淡薄是造成“两超”违法行为频发的主观原因。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所领驾驶证均为B类或A类驾驶证,大多都是有过多年驾龄的老驾驶员,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多次往返于同一道路或同一路段,凭其经验和对路段的熟悉,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往往会忽视或放松对安全驾驶的注意,超载超限运输也就难以引起其主观上重视。
(三)行业的恶性竞争进一步加剧了“两超”违法行为的发生。当前,九江县县城、赛城湖新区、赤湖工业园和九江市区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商品住宅建设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砂石等建筑材料需求量大,而我县沿山区片多处有渣子山,沿江片有多处沙场,这与瑞昌渣子山多、沙场多形成了直接的同行竞争,各货运车辆为能拉到货物,往往竞相压价,使得行业竞争加剧,为弥补差价,不得不选择超载超限运输的方式从事货运运输。
(四)汽车厂家、汽车修理厂家擅自生产、改装“超标车”为“两超“违法行为增长提供了土壤。根据路面执法查验情况来看,大量货车在出厂时就已经是“大吨小标”、超限出厂,汽车生产厂家为加大销售量,汽车修理厂家为招揽生意,竞相为“超标车”加载各类超标配件,使得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即使是空车运行,也存在改装、超标等违法行为,无形中为“两超”违法行为的频发提供了土壤。
(五)管理力量薄弱,没有形成合力,是导致“两超”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实原因。“两超”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管理和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不仅在我县普遍存在,在全国各地均普遍存在,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仅靠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管理等部门单打独斗,仅靠我县各相关部门配合单独行动,难以取得根本转变。而缓解这一形势的继续恶化,将“两超”违法行为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必须抓源头治理,需要党委政府牵头、加大投入,各相关部门恪尽职守、抓落实。
四、公安交警在治理超载违法行为中所采取的措施。
在多年的路面执法工作中,公安交警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认识到物流运输业的蓬勃发展,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两超”违法行为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综合考虑,适时根据上级要求,密切结合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了多次集中或专项整治行动,也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从现实状况来看,要想彻底根除“两超”违法行为,既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抽调交警、路政、交通、运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成立了“两超”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交警大队长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四个治超小组,采取四班三倒的工作机制,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管控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对“两超”违法行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通过货车割栏板、矿山停炸药、驾驶员上限罚款、记分、吊销执照等方式并结合在路边悬挂宣传横幅、电视台播放宣传视频、走访企业、与矿山、沙场签定责任状等手段进行宣传教育,“治超”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出现白天货车停运或沿路一字停放,夜间集体冲卡;趁节假日、工作人员交接班等间隙猛拖一气等现象,“两超”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五、治理“两超”违法行为的对策。
尽管“两超”违法行为在治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且难度较大,并不等于因此就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结合我县实际,要逐步减少,乃至彻底根除“两超”违法行为,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需要集中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治理“两超”违法行为发展规划,配套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强力推进落实,逐步改善、净化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净化物流运输市场,积极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充分发挥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转变。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做到联防联控。由部门单一作战转变为各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共同配合的协同作战。同时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增强群众监督力度,切实将治理“两超”工作纳入全社会监控范围。县政府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县人大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一些规范文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县交通局要合理调控运力,规范运输行为,推广集装箱化运输方式,规范公路货运车辆类型,特别是特殊产品运输车辆的类型;县工商局要加大查处违规销售企业力度,加强汽车销售环节的控制管理,禁止销售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销售非法改装车辆,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公安交警要加强车辆落户的源头管理,把好车辆落户关,凡是行驶证登记的技术数据与改装后的车辆技术数据明显不符的应不予落户;运管部门应对违规擅自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个体业主给予依法取缔,禁止违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对货运部门应严把货源关,禁止车辆超限装载;公路部门应对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查勘定,并做出明显的标志。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要求抓好“两超”违法治理的同时,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全面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固定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公告栏、宣传栏、固定宣传展板、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等强化宣传。要积极组织人力深入到厂矿、企业及驾驶员家中,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向群众讲解“两超”违法行为的危害,讲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路法》的重要性,使“两超”治理危害宣传深入人心,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生动、深刻的剖析、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当前,公安交警在治理“两超”违法行为中,除了法律法规权限受限外,警力不足始终是困扰交警执法的瓶颈问题,因此,充实公安交警警力,壮大执法队伍是公安交警全力做好“两超”治理的重中之重。同时,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公安交警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深入开展宗旨教育、法律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增强依法履职、依法办案的观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治超”队伍。要严把选人关、培训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爱岗敬业精神,变管理为服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识,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四)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在双瑞路狮城大道路口、环湖路一中路口、东泉西大道沙阎路路口、、九码快速通道长平路路口、长江大堤赤湖工业园路口设立联合执法检查点,每个点都要安装电子计量设备和监控设备,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人情执法,保障公平公正。
(五)联手行动、综合治理。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总结经验,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按照源头治理、路面管控、教育处罚等工作流程,实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超”违法行为。
(六)设立治超站点。当前,我县在治理“两超”违法行为工作过程中,因没有治超站点,使得在执法处罚过程中,难以依法实施卸载、保管、转运等后续管理工作,给执法工作造成被动。因此,需要县委县政府综合收集各相关单位材料,向省政府相关部门申报成立九江县治超点,为我县依法顺利实施治理“两超”违法行为扫除障碍。
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才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路整洁完好畅通,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