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机构如何正确履行对客运企业的安全源头监管责任是行业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课题。道路运输行业是高危行业,承担着道路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行政许可和安全源头监管职责,而客运管理又是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履行好客运企业安全监管职责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责任、监督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开展道路客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客运车辆、驾驶员档案和车辆技术档案等相关工作。
2、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的“三不进站 六不出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不系安全带不出站),从各个环节检查站务人员执行情况。
3、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精神。(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超长客运凌晨2点至5点按规定停车休息制度执行情况;同时加强对车辆和人员的动态监督管理,运用科技手段监督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
4、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客运车辆技术关和客运驾驶员的资格关,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排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机构,配足本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驾驶员的聘用、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到位;车辆技术状况、基础档案是否建立完善,车辆驾驶员档案更新是否及时。
准旗第二运管分局采取客运企业源头驻站管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手段,常态化的加强对客运企业源头管理,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必须要有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结果、整改落实责任人等,认真履行主管部门岗位职责和“一岗双责”。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运管人将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来管好道路客运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