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贾汪区运管所召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议。全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宣贯培训会;区运管所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运政执法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运[2014]97号)文件,并采取多媒体形式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条文解读和现场答疑。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监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文件精神,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职责,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控制度,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意识,切实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格落实运管机构监督检查职责,按文件要求把好营运证配发审验的关口,依照本部门法定职责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三是要加强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争取和方面支持和配合,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宣贯,提高各单位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认识,明确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升运管部门的行业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