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景宁运管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严肃执法风纪,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制度规定从事运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各级运管机构的正式在编职工,并通过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的培训考试,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行职务。运政人员上路执法必须按照2人以上进行编组,着运政执法服装,做到仪表整洁、证件齐全、指挥规范、语言文明,不得随意扣留运输车辆,不得以哄骗、吓咋的方式取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不得超越职权进行检查,不得代其它部门进行检查。
严格执法证审查认定工作。局法制部门定期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要调离其原执法岗位,经组织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局法制部门每年应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报送上级审验。严格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换领和补领的程序和规定,严格做好执法证吊销、注销的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