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坚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路关口,确保我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按照承德市支队通知精神,兴隆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定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15日,对全县七座以上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时检验。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及时成立安全技术临时检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本辖区临时检验工作,以确保辖区内七座以上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于2014年1月16日前全部参加临时检验。
要做好七座以上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及驾驶人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利用“六合一综合应用平台”的查询功能,认真核对驾驶人的准驾记录与所驾驶车辆类型是否相符,是否已记满12分,是否逾期未提交身份条件证明;车辆是否逾期未检验,是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如存在上达情形之一的不允许从事春运。
严格遵守公安部令规定,强化检验标准。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开展车辆临检工作。危险品运输车辆要重点检查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轮胎、底盘、灯光、刹车,同时还要检查警示标志牌和行驶记录仪。大型客车要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安全锤、灭火器、警示标志牌和行驶记录仪,对私自安装行李架的大型客车一律不予检验。校车要查看使用许可证和校车标牌。要逐车上线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车辆,收存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和驾驶人基本信息查询单和其它验车必备手续资料,发放临检合格标志,装订归档,建立台帐。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平台等媒体公告临检通知,加大宣传力度,提示七座以上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临检,以保证临检参检率 。同时,大队确定专人负责临检信息反馈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将临检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