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确保春运等客流高峰期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经营,扎兰屯市运输管理站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为共同维护好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继续自愿签订了“规范经营协议”。
该协议从人们所关注的,也是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往在春运等客流高峰期易发生的不按计价器计价乱收费、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定和约束。如有违反规定的,市运管站将按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责令改正,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并在其《道路运输证》上做一次违章记录。
今后,市运管站将加大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监管力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在一年内,因违反上述条款,违章记录超过两次的,该站将对其处以一个月的停业学习整改;一年内违章记录超过三次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吊销其《道路运输证》,清除出道路运输市场。
通过签订协议,将弥补本地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监管法规的不足,进一步细化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加大对违规经营者的处罚力度,用协议来规范和约束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确保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和谐发展,为广大乘客提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