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春运不“伤民”,防止客运运输企业借春运乱收费,维护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1月23日开始,蕲春县运管局、物价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班开展了联合检查春运客运票价行动,对辖区客运班车、出租汽车、公交车执行春运票价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2天的检查发现,县内部分支线客运车辆存在不向旅客提供车票、在站内不售票、价格表张贴不到位;个别农村线路擅自提高票价;部分出租车不按规定执行收费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蕲春县运管局、物价局执法人员已调取证据,并将依法处理并向各运输企业提出了五项整改意见。一是要求各运输企业在客运站场醒目位置张贴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运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客运车辆春运营运秩序的公告》,并教育各司乘人员认真学习;二是要求客运公司严格执行售票出站、收费出示车票的规定;三是要求客运公司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把好出站关,从源头规范客运秩序,并监督落实价格表张贴到位后方可出站;四是是要求出租车打表收费,不得擅抬票价;五是自整改之日起,若再发现上述违规者,蕲春县运管、物价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决不菇息迁就,坚决杜绝不合法、不合理的涨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