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窗口受理的办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方便了服务对象。
二是落实“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委托制”。统一要求窗口单位按规定配备首席代表,进驻单位向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并下发授权委托书,刊刻专用审批公章。
三是实施“一审一核”制。在中心窗口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对进驻的所有审批项目,建立了“一审一核”项目目录以及审批流程,有效地提高了审批效率。
四是实施并联许可制。对涉及多家审批的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并联作业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是实行投资代办。制定了“项目代理服务实施细则”,对客商办证无偿提供咨询和跟踪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