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合规合法,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狠抓落实,科学布局,深入排查,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交通管控,为广大中小学生筑起一道“生命防护长城”。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校车违法行为30余起,依法扣留违法校车10余辆,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召开全体交管民警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校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部署和指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会同教育部门与辖区内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分别签订了校车安全责任书,对各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
二是强化梳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组织各城区中队、巡逻中队、农村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幼儿园对上、下学交通方式拉网式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原则进行梳理,对接送学生、儿童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过期未年审、拼改装车辆、报废车用作接送学生的现象,以及校车内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刹车系统、轮胎是否安全,是否超过核载人数、校车标识是否粘贴等,并逐车登记造册,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对校车驾驶人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车不合格不上路,人不合格不上车”。同时,对全县校车通过的农村公路、县乡道路进行了全方位地排查,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协调有关部门对道路通行状况差和黑点路段进行整改和治理。校车登记管理切实做到“三个见面”:与学校负责人见面,与校车见面,与校车驾驶员见面,保障校车运营安全。
三是强化集中整治,保持严管态势。结合全省“知了行动”统一行动,采用交叉执法形式、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校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出,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幼儿园的周边交通秩序进行了整治,加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加大对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报废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超员、超速行驶、乱鸣喇叭、随意上下车以及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的治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为广大学生上、下学提供一个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把警力向重点时段、必经路段以及偏远农村倾斜,坚持严查、严管、严控、严治,开展突击检查和蹲点守候等方式,对违规车辆严防死守。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民警以交通安全出行常识、自我保护知识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安排民警每月深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课,通过演讲会、座谈会、主题班会等途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动员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有效地推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从根本上保障师生出行安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平安是福》、《交警讲故事》、《翠微警视》等栏目,公开发布近年来各地校车交通事故案例,深入解析事故原因,宣扬交通安全知识,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校车安全管理严峻形势。在整治行动中适时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主动公开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曝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争取社会群众支持,形成了全社会一致声讨校车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同时对“护卫天使行动”和 “护学岗”进行持续宣传报道,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结合“三送”、“三访三评”、“执法回访”活动的常态化,以公安部第123号令和124令为契机,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重点走访,宣讲校车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要求、违法处罚,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引导他们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