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文件及会议的精神,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6月9日上午10点30分,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大队长伍有君主持,大队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以及退休干部负责人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纪检组长吴江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通知》,传达了吉安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并要求与会人员务必将此次会议精神认真传达至每位民警、协警及家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有效深入推进。
同时,大队长伍有君再次强调民警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五条禁令”,并提出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几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三是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内容;四是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推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