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沂市将在全市投放出租车100辆,本次投放出租汽车试点推行“公车公营” 运营模式。
自2012年5月份新沂市取缔6000多辆非法载客“六小车辆”以来。目前,主城区现有出租车378辆,已不能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城区公共客运运力更加严重不足。根据《新沂市出租车发展规划》、《新沂市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新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对出租车市场调查分析,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出租车扩容听证座谈会,呈报新沂市人民政府及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备案,新沂市出租汽车行业“十二五”期间,将分批逐步向市场投放出租汽车200辆。
日前,新沂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车从业人员,其条件是: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暂住证;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及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由市交通出租车公司统一安排车辆,并签定《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营运员工将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驾驶员管理制度》,在公司统一管理下安全运营,文明行车,优质服务。
出租汽车“公车公营”,试点在新沂市还是首次,“公车公营”的实质是:出租车及经营产权属于出租车公司所有,出租车从业人员是以承包方式进行营运,出租车驾驶员一次性向出租车公司缴纳安全与服务质量保证金,还需每年缴纳管理费(一年缴纳一次),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的劳动所得全归自己所有。下一步,将在“承包方式”的基础上试点“劳动关系方式”,即车辆为出租车公司购买,出租车驾驶员为出租车公司员工,公司给驾驶员缴纳“五金”,按照驾驶员每月运行绩效等给驾驶员核发工资。这样的“劳动关系方式”,从而对出租车驾驶员要求更高,至少要招聘大专学历和退伍军人,以保障为乘客提供更优质服务。
通过“公车公营”模式运营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客运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新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