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11.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4名在校花季少年不幸离世,按照赣州市交警支队的工作部署,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迅速与教育局联合发文,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部署开展“不该凋零的花季”宣传活动,以血的教训警示青少年、儿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该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宣传主题,由各学校组织全体师生利用“122”周一升旗时间向学生通报及在班会课上由老师详细讲解寻乌“11.22”悲剧发生的经过、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学生在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禁止其驾驶摩托车,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求各学校通过“校讯通”,将寻乌“11.22”悲剧情况编成短信向全校学生家长通报,督促家长做好子女日常监护工作,教育学生上学、放学乘座安全客运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