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贾汪区运政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证年审过期的车辆进行了催告(截止到2013年12月10日),对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一年以上的货运车辆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专门的公告。下一步依据省运管局苏运法[2008]88号文件《关于规范运政执法行为的意见》的规定,运输经营者经催告仍未进行营运证年审的,自催告之日起超过180天,将对车辆营运证在“江苏运政在线”系统中予以注销。对办理年审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审核的要求进行了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