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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乡客运一体重在衔接
来源:中国交通报 周晓欧 2013年11月7日8:39

  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福建省近日召开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推进工作会议,明确了未来工作推进的重点:延伸城市公交范围、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加强城乡客运衔接等。

  据了解,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于2012年部署开展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选择石狮市、仙游县、连城县、清流县作为该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首批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一年来,各试点县(市)在省级资金扶持政策引导下,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符合福建特色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道路。为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一体化网络体系,会议围绕城市、农村及二者衔接三个关键点进行了工作部署。

  推进县域公交 拓展公交覆盖范围

  会议要求,设区市中心城区公交服务网络明显完善并逐步向建成区周边郊区和有条件的乡镇有序延伸,同时,稳步推进县域公交发展,即城镇化水平高、道路通行条件好的县(市),在确保安全通行的条件下,可向县(市)建成区周边乡镇适度延伸,形成以建成区公交为核心,辐射周边,覆盖城镇化影响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公交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城镇化范围的拓展。最终实现“十二五”期末,市区、县(市)城区公交运力、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至15%的目标。

  两种路径 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需要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发展路径,福建省运管局负责同志在会上表示,将着力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实施县(市)城区与周边城镇之间短途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在不改变班线客运基本属性的前提下,突破班线客运“四定”管理,参照城市公交运输组织方式运行。但因其道路客运的性质并未改变,所以经营管理必须遵循道路客运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实行公司化经营,严禁挂靠或将线路经营权对外承包。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得设立站席;可根据客流实际灵活调整发车时间,在市区主要公交站点、沿途公交停靠站上下客。到“十二五”末,实现县域内以城区为中心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30%以上。

  其次,通过新辟、改线、延伸农村客运班线,扩大农村客运的覆盖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普遍服务能力,实现通村公路符合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100%开通农村客车。

   建设枢纽 推进城乡客运顺畅衔接

  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内涵,除了要二者统筹发展,还要实现无缝衔接。为此,福建省下一步将致力于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次清晰的城乡客运枢纽体系和道路客运网络。会议要求,设区市应在中心城区外围不同方向,结合公交或公路、铁路客运枢纽设置城乡客运综合换乘枢纽,实现多方式综合换乘。县(市)城区应设置城乡客运枢纽站,乡镇应设置乡镇客运站或公交首末站,建制村应设置候车亭或公交停靠站,满足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和“无缝衔接、方便换乘”的需求。

  此外,福建省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同时,福建省将加强政策扶持,在车辆更新、农村客运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智能化、节能减排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并重点加大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发展城乡公交 、农村客运和“海岛交通便民”工程等的扶持力度,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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