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冈县运管所圆满完成2012年度城乡客运燃油补贴清算部分资金发放工作。此次燃油补贴发放涉及全县所有营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出租客运车辆,总补助资金286.36万元。其中,农村客运212.16万元,出租车74.2万元。
为预防客运企业多报、漏报和错报客运车辆燃油消耗情况,保障补贴资金尽快兑付到收益对象。凤冈县运管所工作人员对客运企业(含2家出租汽车公司、4家农村客运公司)上报的客运车辆全年运行时间、实际营运天数等相关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对数据不符合的,要求企业及时更正。并将审核合格的数据上在车站、运管所办公楼显目位置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运管所将按照单车核算的燃油补贴资金直接汇入承包经营人农村客运燃油补贴银行专户,大大减少了资金发放的环节,同时有效预防了资金截留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