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公路管理站收到了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权证”,灌南境内4条国省干线公路沿线2185.18亩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随着灌南地方经济的发展,因征地拆迁、搭接公路、公路扩建、土地流转、交通事故等原因而产生的林权纠纷时有发生,给路政管理与公路绿化管理带来诸多麻烦。为明确产权,保护林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方便林地流转,便于审批林木采伐,灌南县公路管理部门经实地勘查,主动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由县政府造册,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
“林权证”详细记载了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座落、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地使用期、林地使用终止日期、林地四至等。有了合法的“身份证”,便于高效快捷进行林权管理,避免路政管理纠纷,为公路路政管理增添了新的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