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制订的《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已开始试行。“两个规范”对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提高营运车辆技术水平,确保营运车辆安全运行,预防、减少因技术状况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3年1月24晚,遂昌县运管局组织相关客运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共20余人进行学习和宣贯。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规定了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第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排班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旅客。该规范对客运站配备例检人员、例检人员应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例检)从业资格证、客运站应及时向客运经营者通报安全例检信息、客运站应当制订包含安全例检内容的应急预案、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和社会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对例检场所、作业要求、检验工具和量具进行了说明,并规范了安全例检工作流程。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对出站检查的内容;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应遵守行为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客车不配合出站检查时,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经劝告仍不接受出站检查的,客运站有权拒绝客车出站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客运站客车出站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其他客流高峰期间或根据工作需要,应派专人进驻客运站对客车出站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抽查,确保客运站严格落实出站检查制度。该规范中的“出站登记表”内增加了“是否超员”和“是否系好安全带”的实车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