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3日12时35分许,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铁石口中队事故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铁石口镇寨背村老圩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倒地,肇事车辆驶离现场,请赶快出警”。
警情就是命令。铁石口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现场一人趟在摩托车旁边不省人事(当场身亡),一小女孩畏缩在路侧边,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已逃逸。属重大肇事逃逸案,民警立即把案情简要报告事故处理中队,大队领导速战速决,立即成立了由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谢贤忠为组长、事故处理中队、铁石口中队11名民警为成员的“1.13”专案侦破组,赶赴事故现场堪查、走访。
大队将专案组成员分成三组,一组负责善后安抚死者家属;一组负责堪查事故现场车辆痕迹、行驶方向等;另一组询问摩托车乘座人(即死者殷×贵11岁的女儿小殷)及调查走访周边群众。
据小殷陈述,其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瞬间,头脑昏昏沉沉,只是隐隐约约看见一辆“大车”撞倒了其乘座的摩托车,其他情况一概不知情,走访周边群众也未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民警仔细对肇事摩托车和交通事故现场车辆痕迹、刹车印迹、行驶方向进行堪查,细心的民警在摩托车保险杠中发现了夹带着肇事车辆轮胎外侧长约10厘米、不规则的胶皮遗留物。据此,初步判定嫌疑车辆为中型载货汽车,与殷×贵相对方向行驶,会车时相撞。
根据上述线索,民警一方面前往铁石口镇天网工程调取监控录像,对13日上午经过的大中型货车逐一排查,共排查出20余辆符合该车型的大中型货车;另一方面,按排一组民警深入铁石口镇柳塘村出入口,对该路段大中型货车逐一排查,一组民警深入铁石口镇柳塘村各矿场进行走访、排查,做到见车见人,至直晚24时,尚未排查出嫌疑车辆。
民警将天网工程监控图片与车辆登记图片再逐一对比,直至14日清晨,民警将肇事嫌疑车范围逐渐缩小,赣B78312号中型载货汽车从行驶路线、经过该路段的时间等分析,该车辆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打电话与赣B78312号登记车主鹏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但其称该车辆已转让给林×春,林×春称该车辆已转让给李×国。几经周折,民警联系上现有车主李×国,李×国称事发当时是其聘用的司机兰×连驾驶。
14日上午,民警对赣B78312号货车进行痕迹对比,车辆左后侧车厢有明显刮擦痕,并附有摩托车遗留物红色漆片;左后轮胎外端胶皮有明显缺口,缺口长度及形状与摩托车保险杠中提取的遗留胶皮遗留物相吻合。经赣州市司法鉴定中心对遗留物进行整体分离比对,确定肇事车辆为赣B78312号中型载货汽车。
驾驶人兰×连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陈述了其肇事的经过。现驾驶人兰×连已刑拘,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