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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运管规定不遵守休息制度将失去营运资格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周春旺 2012年9月6日9:21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衡水市运管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如与客运经营者签订休息保证书,不遵守休息制度的,将失去营运资格。

    衡水市运管处要求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规定。客运企业要安排专人,利用车载卫星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行情况24小时监控。发现凌晨2时至5时车辆仍在运行的,及时通知驾驶员,并向单位领导及管理部门报告,及时制止。同包车客运经营签订凌晨2时至5时休息保证书。不遵守休息制度的,不签发包车客运标志牌。对超过180天不领取包车标志牌,不服从管理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取消包车资格。

    另外,市运管处执法人员深入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在加强源头管理的同时,执法人员加强了途中长途客运车辆的稽查,对违法经营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纠正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客运企业三家,汽车站11个,检查车辆900多车辆,全部10辆卧铺客车,已排查完毕。发现违法经营行为23起,安全隐患问题5处。均进行了纠正整改。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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