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我市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汇报会上获悉,我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车接驳运输和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相应调整动态监控系统设定的行驶速度预警指标,确保高速公路夜间客车行驶速度不超过白天限速的80%。
据了解,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沪陕高速、六武高速省际交界处设置了禁行标志,从9月5日起,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由外省进入我市的长途客运车辆须继续通行的,应在省际收费广场进行接驳运输,并经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检查后方可进入高速公路;没有进行接驳运输的,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在指定区域停车休息至5时后方可继续行驶;停车休息期间,将驾驶证、行驶证交由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保管。
高速交警在上述时段发现已进入高速公路正在行驶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将其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进行休息,对不听劝阻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