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交警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交通民警保持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以强烈的执政意识,使命意识、忧患意识,高度自觉地抓好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来,全市交警系统按照市局及支队的部署要求,开展了党风、政风等一系列政治建警活动,我们作为驻辖经开区的公安基层交警大队,始终强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卓有成效。本文就此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基层交警党风廉政建设须着重意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一是个别基层警队领导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总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中央到地方,年年抓,月月搞,每年都是老样子,也没有什么可抓的,只要把文件发了,方案制定了,会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算落实了。不能正确理解“一岗双责”的含义,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做好就行了,不愿承担领导责任;少数单位“一把手”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领导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抓业务工作较上,也没时间去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以落实贯彻的效果差。部分单位抓责任制有时浮于表面,停留在开会部署、下发文件、口头强调,以软要求代替硬规定,用“责任状”代替整个工作落实。二是少数民警思想认识模糊。认为公安交警基层警队工作艰苦,任务繁重,福利待遇不高,收点物、卡等慰问品,只要不出大问题,也是无可厚非的。对公车私用、喝个小酒、接受少量馈赠、钻法律的空子办点人情案、打点擦边球、利用小权力办点私事等认为是社会上都是通行的做法。还有的认为自己在基层一线,各种待遇也不高与机关一样,心里不平衡等等原因使一些民警产生“破罐破摔”和“不捞白不捞”的想法,没有养成秉公执纪、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职业风范。
(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对基层警队一把手的监督乏力,基层政工干部虽属同级,但还是属一长制,一把手说了算,无力监督;少数上级领导重使用、轻管理,加之各项工作较忙,造成群众对一把手的投诉比例增加。二是对普通民警八小时以内的监督制约多,民警自觉性高,对八小时以外的民警活动监督措施少,造成部分民警放松对自身要求,不在组织的管控之中,部分基层警队的领导也不知道本单位民警业余时间做点什么,从去年民警违纪上看这方面的问题就占比例大,管控中心民警慕绍民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三是对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为顾全大局荣誉,碍于情面,怕影响工作,影响团结,敷衍了事,廉政谈话与戒勉谈话制度不能普遍开展。一些基层警队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只是放在桌上、讲在会上、挂在墙上,并没有在内部形成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纪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有效运作的机制,导致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制约措施不够得力,致使一些监督制度很难真正得到落实。四是监督制约不够。现有的监督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问题,在监督操作上往往是对下监督容易,对上监督落实不够,只要不出现大的违法事件,小的违纪往往是得不到重视。
(三)政工干部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是监督参政、议政权力被淡化,如上级开会、征求意见等大都是基层警队一把手参加,挫伤了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抓队伍管理、抓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对内部监督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职责不明,现在什么事都是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其结果造成一把手忙于应付;三是部分政工干部公安交警业务能力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抓队伍管理、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相对弱,党的政治理论水平、管理监督知识较缺乏,缺少必要的岗前专业培训。
(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流于形式。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系统性。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检查监督体系,工作随意性较大。还有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目标责任状中,只有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的才实施“一票否决”,从而使对党风廉政建设往往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二是重形式轻落实。少数单位对上级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只是在会议上传达,讲几句口号,说几句狠话,不注重抓落实,不注重看效果,只是一说了之,停留于形式,只在发生案件事故或群众举报时查一查。平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较少,有时即使检查了也碍于面子,难以实施大胆批评,检查标准不高,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就行,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三是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真正提上支委和队伍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有的领导思想不重视,只要自己单位不出大乱子、不出大麻烦就行,对在执勤执法监督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只是就事论事,坐而论道,搞点形象。而没有从源头上,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创新机制等深层次方面下功夫,没有把治标与治本很好地统一起来。四是问责惩处还不够严格。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上,一些领导同志还存在怕影响单位形象、怕得罪人的心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对出现的问题不是及时调查纠正,而是推诿阻碍,有的甚至隐瞒不报,导致问责惩处落不到实处,致使个别民警宗旨观念淡化、特权思想严重,利用执法便利吃拿卡要,谋取个人利益;有的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有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等。
二、加强基层交警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一)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在丰富教育形式上下功夫。以构建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为主要目标,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把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教育手段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集体谈话教育与个别警示谈话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廉政教育模式。并结合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意见、《警钟称长鸣》警示教育、《民心网案件办理情况集中评访活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民警勤政廉政十日谈工作》等活动中抓好廉政教育,打牢民警思想道德防线。如我队2011年以来,开展的“珍爱工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爱岗敬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都是十分有效。二是在突出重点教育上下功夫。要重点抓好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反面典型事例,以剖析典型案例、举案说纪,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民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要强化养成教育,从“抓思想、树形象、严管理、促养成”入手,狠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令》和“五条禁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规范民警行为举止,增强民警遵规守纪意识。三是在确保教育质量上下功夫。要在“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上下功夫,严防做形式、走过场、照搬照抄问题发生,真正结合一些反面典型对照检查,对号入座,把所队领导、重点岗位民警和重点执法环节作为教育的重点,树立人民警察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核心价值观,为规范执法、廉洁从警提供思想保证。
(二)加强内外监督,切实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切实发挥民心网的监督和支委督察领导的作用,坚持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防患未然,警钟长鸣,做到零投诉、零违纪。同时着重从“内部、外部、家庭”三个方面强化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实行单位领导、民警之间互相监督,提升自我管控能力。及时解决执勤执法方面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大队去年11月份以来,已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邀请政府投诉中心、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等任监督员,通过定期邀请特邀监督员、辖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参加座谈会,对民警日常表现进行明察暗访,定期向特邀监督员和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在辖区内设置投诉、举报箱等一系列措施,在队伍外部形成有序的刚性监督。三是强化家庭监督。基层警队领导要采取定期上门家访的形式,主动向民警家属了解民警的生活状况、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活动圈和交友圈,征求防止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与民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与单位一起保证民警拒腐防变。
(三)突出政治工作优势,发挥基层政工干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加强对民警活动情况的掌握。民警的警务活动和非警务活动范围涉及社会各阶层、各场合、各领域,在时空上没有限制,控制起来难乎其难。并建立“灵、通、稳、准、快”的信息渠道,从多途径了解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情绪波动,通过群众投诉渠道,大开群众监督之门,增强群众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工作上的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针,大力进行“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采取灵活实用的方式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帮助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三是要关心民警家庭,为民警排忧解难。单位领导要经常上门家访、交心谈心、嘘寒问暖、解决困难,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民警家中,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要正确教育引导,强基固本。民警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多,接触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很大,是违纪案件的多发期。对于民警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允许和提倡什么,反对和禁止什么,必须系统地、全面地告知民警。五要加强业务培训。纪检、政工部门要利用自身的业务工作优势,举办培训班,对政工干部进行业务和管理知识培训,教会他们工作方法,同时,政工干部要坚持在职自学,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适应工作需求。六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康向上的警营廉政文化,是反腐倡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满足民警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举措,具有弘扬正气,鞭达社会上各种丑恶不良现象和陋习的功效,对民警能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在娱乐中培养民警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信可靠的品德。
(四)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要通过组织学习、广泛宣传、签责任状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警队领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议程,真正落到实处。要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其科学、规范运行,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支队绩效考核之中。要奖罚严明、严肃追究,凡是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及单位领导对队伍发生的问题存在失职失察的,应严肃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的单位,要与评功评奖、晋级晋职等挂钩。
(五)坚持“纠建并举”,切实发挥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要定期针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对存在的问题敢抓、敢管,并一抓到底。同时要通过治理整顿中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制度规定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在权力分解、权力制约、权力监督等方面,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民警队伍状况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堵塞漏洞,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