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运管所为了更好地搞好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采取了“一对一”的管理模式。
岗位责任制签订“一对一”。公司经理对副经理,副经理对安管科、安管科对管理员、管理员对车辆等,纵向到底,层层落实责任。客运站管理人员与车辆管理“一对一”。客运站管理人员对进站车辆管理相对应,具体人员管具体车,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彻底消除人浮于事,好事一哄而上,坏事谁都不管的现状。驾驶人员与驾驶车辆“一对一”。驾驶人员与所驾驶的车辆相对固定下来,一是方便监管,二是驾驶人员驾驶相对固定的客运车辆,运营车辆的技术状况,行车路线,行车环境都比较熟悉,有利于行车安全。例检人员与车辆“一对一”。例检人员与例检车辆对应,例检人员做到对自己所例检车辆的技术性能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不盲检,保证例检到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