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一男子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伤者送到医院后竟趁机溜之大吉。2012年9月12日,该男子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后,因逃逸行为除被认定担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外,还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9月8日上午6点多,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幸福村1组村民刘某驾驶摩托车前往某砖瓦厂务工,距韩公渡镇2公里处由村道上主路时,恰遇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驶过,两车避让不及,摩托车与货车右侧相撞,造成刘某倒地受伤。事发后,货车司机驾车将刘某送往韩公渡镇卫生院进行救治。经初步检查,刘某头部受伤、锁骨骨折,伤情较重,医生建议转往上一级医院。期间,货车司机趁刘某检查之机偷偷驾车溜之大吉。随后,刘某家属向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报警。
接到报警后,该中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因刘某受伤后意识较为模糊,只记得对方是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驾车人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并没有注意车辆的号牌。民警通过连日走访调查,并通过调取附近路段监控视频缜密排查,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号牌为湘JD837×,驾驶人为武陵区东郊乡唐家溶居委会3组罗某。
9月11日晚9点多,经布控,民警在罗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
9月12日,罗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5日,同时被认定担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