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一辆捷达小车因套用部队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被常德市安乡县交警大队查处。
当日上午11时左右,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安宣办主任张健率领民警朱勇、吴耘在县城深柳大道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部队牌照的“广A.143**”白色捷达小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并对车辆进行检查。
在回答民警询问时,车主李某眼神闪烁、神色慌张,所出示的部队车辆行驶证也是做工粗糙。在检查时,民警还发现车主李某所持的驾驶证并非部队驾驶证,而是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核发的民用驾驶证,而且在2006年就已过了有效期。民警吴耘仔细查验了“军牌”,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初步判断该车的“军牌”有伪造的嫌疑。通过小车的发动机号码,民警朱勇使用警务通系统,查询到该车是一辆民用车辆,且号牌应该为“粤AQ92**”。
此时,李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套用部队车辆号牌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并道出套用军牌的原由是“军车”比较神气,过桥过路不用交钱,交警还管不了,于是动起了套用军牌歪念。
目前,交警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李某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