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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用单位车给单位工地送货 运管称无手续遭扣车罚款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12年8月6日10:32

  建筑公司给自己承建的工地运送了“米袋”大小的货物,却被碑林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拦下,称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要被暂扣并且处罚3000元。司机不解:用自己的车需要道路运营证吗?

  市民:用单位的车送货,被运管站扣车罚款

  司机丁师傅说,他驾驶的是单位的面包车。“车上的货就一袋米那么大,装的是工地用的下水管件,总重最多也就50斤。早上我要去工地,想着顺便把一些下水管件给送过去。”他说,自己是北郊某建筑公司项目部员工,施工工地在南郊,“上午10点到南二环朱雀路转盘附近被碑林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拦下,面包车被暂扣,罚款金额为3000元。”

  司机赵师傅是北三环大明宫一家公共卫生间隔板企业的员工。不久前公司谈了一笔生意,一家高新区的企业需要10个这种隔板。“每块隔板也不大,就1米长、半米宽的样子。公司没有货车,最后老板让开他的面包车给客户把货送过去。”赵师傅说,8月4日上午9时许,赵师傅开着装好货物的面包车,从南二环拐入高新路时,被碑林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拦下。对方要求赵师傅出示道路运输证。

  “单位的车给客户送货,还需要道路运输证?”赵师傅有些不解。运管工作人员将赵师傅的面包车暂扣,并要求赵师傅缴纳罚款2000元。

  运管:单位拉货是为了挣钱,必须办运输手续

  昨日上午,两位司机带着企业营业执照前往碑林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稽查队。但工作人员连行政处罚单也没有开,只是在办公室内给他俩补发了车辆暂扣凭证。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单位不管往哪拉货,只要是为了挣钱,就必须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在这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一份登记被扣车辆的信息。其中仅8月2日至8月3日两天的时间,就有8辆车被扣,其中7辆被扣原因上登记着“无证”。“无证就是没有道路运输证和相关货运手续。”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向该稽查队负责人表明身份,这位负责人在查看记者证件后说:“没什么和记者说的,我只给当事人解释。”

  律师:企业车为企业自身运货不属于营运

  记者了解到,运管人员做出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韬说,三部法律法规明确表示适用范围为营运车辆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中说明,道路运输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定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机动车辆,均须持有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以备查验,“企业车为企业自身运货,不属于营运车辆,谈不上需要道路运输证。” (谢涛)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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