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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近期将出台具体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来源:姚雪亮 王凯 2012年8月15日9:27

    继醉驾入刑后,超员、超速、超限超载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被考虑入刑。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推动客货运车辆“三超入刑”引起广泛关注。8月14日,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合肥召开联络员会议,相关人士称,我省近期将出台具体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意见》:推动客货运车辆“三超入刑”

    进展:我省近期出台具体措施

    据参会人士透露,国务院要求从十个方面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省交通、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经信委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意见。该人士称,近期省政府将会出台具体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意见》提出,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意见》还要求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今后,驾驶人交通违法后,可能并不是接受完处罚就了事了,《意见》要求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数据:超速成事故“杀手”

    8月14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事故处了解到,今年1到6月份,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因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达到483起,造成160人死亡。其中,19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中,有10起涉及超速违法行为。

    据该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三超”违法行为已经成为诱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加大了对‘三超’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一定战果。”

    省交警总队秩序处提供的数据显示,自7月1日以来,我省交警部门共查处交通违法137万余起,其中,超速257058起,超员4087起,超载超限17813起。秩序处工作人员称,从今年3月份起,我省交警部门每个月要开展两次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三超等违法行为。

    观点:入刑会大大减少违法行为

    警方:入刑有助减少事故

    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称,客货运车辆一旦“三超”,其危害显然更严重,“醉驾入刑后,喝酒开车的少了,相信如果‘三超’入刑,会大大减少相关的违法行为。”

    该人士认为,将严重的“三超”行为上升到刑罚高度,增大违法成本,可有效遏制该类违法行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据该人士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对超速100%以上的处罚是罚款2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司机:不超载成本就太高

    超载一旦入刑,对货运行业有无影响?当天,记者在安徽大市场采访了多名货车司机。其中一名跑合肥到淮北线货运的徐师傅说,“司机并不想超载,但是不超载就意味着货运成本高,成本高货主肯定不干。”其称,以前货物运输是按车辆运送次数来计算费用,司机都尽量避免超载,因为超载带不来经济利益。而现在运送货物是按吨位和里程计费,如果不超载就很难赚到钱。

    当天,安徽省物流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个人赞同“三超”入刑,但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配套措施,制止乱收费等现象,扶持物流行业发展。

    律师: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表示,“我建议‘三超’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其称,“三超”可以看成一种行为,只要其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可以以刑法处理,而不必考虑他是否造成了危害结果。他建议,在出台相关法律前,相关部门应做好配套措施,如适当降低运输成本与物流成本等,保证“三超”入刑后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值班编辑: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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