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贺兰县运管所与县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在整治县城交通运营秩序过程中,查获了一起普通货车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事件,及时消除了一起不安全运输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下午5时许,贺兰县运管所与县交警大队、城管大队在市场巡查违停车辆,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时,在市场路中间人员密集处,闻到一股浓浓的刺激性气味。经查,发现一辆车号为宁ACX206的中型普通货车用篷布遮盖的严严实实。执法人员揭开篷布后发现车上拉运的乙炔化学危险品,车前还有人吸烟,随时都有发生意外爆炸的可能,危及过往行人的安全。面对此危急情况,执法人员及时疏散周围群众,责令该车司机将车开到空旷的安全地带,并调来一辆具有资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将车上的危险品乙炔及时转运。经查,驾驶员马治宝没有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该车存在很大安全运输隐患,贺兰县运管所、县交警大队依法暂扣了该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