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已于2012年3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条例》的宣贯工作,7月5日上午,遂昌县运管局组织开展新《条例》学习宣贯会。参会单位有县政协、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等19个单位部门领导参加。
此次宣贯会由县运管邵宏慧副局长主讲,他讲了,运管稽征所以前的三大职能是:车购费征收、养路费等公路规费征收、道路运输管理,以前是重征收轻管理,现在运管局的职能是一心一意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邵副局长对新《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精神以及制定过程进行了详细解释,对新《条例》中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维修经营、营运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经营以及监督检查、新道条主要变化、新突破、新内涵和新规定一一进行了解读。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有所变动,道路运输经营有了更细的划分,增加了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对出租车行业,新道条规定一方面减轻出租车驾驶员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要求更加严格,驾驶员培训经营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教练车的管理和加强了对教练员的行为规范,此外,新道条还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已取得的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作出了新的规定。
宣讲中,大家还结合省内其他城市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先进做法、经验谈了自身感受,并畅谈了新《条例》实施后对我县今后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的重要作用。
宣贯会结束后运管局黄丰产局长还对下一阶段学习宣贯新《条例》做了重要工作部署,要求全所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学习,同时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全县范围内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宣传,近日,黄局布置全体干部职工将冒高温分成三个稽查组不定日上路开展新《条例》宣传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开展送清凉活动,确保新《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