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吉安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 4.30”飓风灾害抗灾救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授予“‘ 4.30’飓风灾害抗灾救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今年4月30日凌晨1时06分,吉安县大冲、北源等乡遭受历史罕见12级以上龙卷风及冰雹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灾情发生后,该大队立即发布抗险救灾动员令,为抗灾救灾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同时,民警在大队领导的率领下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灾救灾第一线,指挥疏导灾区交通,强化道路交通管制,加大巡逻和路面管控力度,确保了通往灾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坚定誓言,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荣誉是一种肯定,是一种激励,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吉安县交警大队将再接再厉,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用实际行动进一步诠释公安交警是一支人民群众可以依靠、值得信赖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