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效率,景宁运管局紧紧围绕《景宁县行政程序规定》相关要求,从行政程序制度化建设、行政程序责任追究、行政程序信息公开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了行业行政程序规范化建设力度,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推进行政程序制度化建设。根据道路运输行政决策及许可工作的特点,确立了行政审批许可“审核材料、展开调查、公示决策、反馈调整”四步行政程序操作制度和“备案制度”。办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既定流程执行,保证了行政决策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切实高效。
二是推进行政程序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确立了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审批中心运政办理窗口首席执行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体系。同时,制定了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了各相关岗位责任人,以及岗位职责与权限,形成了权责相交、环环相扣的层级制责任追究体系,使实际工作中的追责与问责能够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行政程序办理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运政窗口,全面及时地对外公示各类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颁证与告知相关事项及申办人的各项权力,并及时公示各类办件信息和办理进度。在便民利民的同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四是结合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进一步完善运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规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