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省、徐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示和要求。新沂市运管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精神,结合全市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从7 月20日起, 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行动。
一、为确保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运管所专门成立治理领导小组,深入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货运源头单位和运输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对违规装载行为查处力度,对 违法超限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以及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限运输货物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建立路面执法和源头监管联动机制。通过驻点、巡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货运运输单位实施跟踪督查,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将超限超载车辆控制在运输源头,切实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