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客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辖区客运安全生产水平。黄山风景区交巡警支队严格落实民警客运车辆户籍化包保责任,将辖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责任及驾驶员的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身上,确保无车辆失控,其次是强化客运企业及驾驶员的责任意识。支队与各客运公司,各客运公司与客运车辆、客运司机逐层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客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客运车驾驶员为直接责任人。
支队制定了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驾驶员走访联系制度,路面大队负责人和分管客运负责人经常性辖区各客运公司走访,检查和督促各公司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意见与建议,为客运企业排忧解难;车管、宣教民警每月主动前往客运站场与所联系的客运车和驾驶员见一次面,检查行车日志并签字,同时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客运企业强化主体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以及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严格按照“隐患不除不出门,安全不保不上路,违章不消不放行”的工作要求,加强场内、场外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支队坚持以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为载体,经常性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通过安全课、座谈讨论、播放事故案例警示光碟等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客运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自觉性,提高客运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以客货车驾驶人为重点,实行驾驶人属地化服务管理,组织全体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牵手驾驶人,动员运输企业、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牵手驾驶人。完善驾驶人在线服务管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客货运驾驶人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