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11日零时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调成品油价格后,根据我省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政策规定,经计算累计达到了下调公路客运基本运价的油价联动幅度。为此,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即将启动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降低公路客运票价。
省发改委和交通厅要求,全省公路客运价格以人公里联动运价0.128元为基础,省内不同车辆类型的人公里基本运价下调0.004元,下调后执行人公里0.124元基本运价。同时,两部门要求,第一,各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按下调的基本运价测算并监制新的公路汽车客运票价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第二,各客运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降低的客运票价,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及时在车站候车室、客车车厢等显著位置公示调整后的票价;第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公路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乘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