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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货运客运专项整治启动 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来源:孙灿芬 2012年6月27日9:50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交通委了解到,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经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泉州市即日起启动全市道路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旅游客运 向挂靠承包行为“动刀”

    本次道路旅游客运专项整治为期三个月,面向全市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企业,围绕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旅游客运驾驶员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记者了解到,旅游客运企业整治包括安全管理和经营行为两项内容。其中,包括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企业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承运人责任险;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等10种经营行为将接受整治。

    在旅游客运车辆方面,未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配备安全带;未配备安全锤、灭火器或故障车警告标志之一等10类车辆都将迎来严格整顿。

    道路货运 发生事故或收回单车营运证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即日起持续到年底,面向全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货物运输车辆、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及道路货运市场秩序四方面内容。

    其中,在经营资质审核上,泉州市将组织对所有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车辆技术管理上,货运企业必须对所有货运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查验,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灯光信号等,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对货运车辆发生同等以上责任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先收回其单车营运证。

(值班编辑: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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