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德山交警:着力“四项举措” 助推 “廉洁常德”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思言 2012年5月24日8:32
为贯彻落实市支队《开展建设廉洁常德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做到“三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公安交警勤政为民、清廉公正的良好形象,直属三大队以“建设廉洁常德”为切入点,积极展开“倡廉洁、强警纪、转作风、勤为民”活动。
一是增强民警廉洁自律意识。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掌握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进一步增强民警廉洁意识、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积极开展警营文化建设,在全大队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廉政建设浓厚氛围,帮助民警坚定信念,自觉抵制“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
二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大队领导、各股室级中队负责人及党员民警应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公安部“五条禁令”、继续公安“三项禁止”等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切实把好“廉洁关”,在点滴之间践行宗旨。同时,大队结合“交通示范岗”、“执法标兵”、“办案能手”的创建和评选工作,培育廉洁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大队以扎实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要求全体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入手,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四是严厉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大队应畅通舆论监督渠道,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群众的投诉、举报,对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大队要组成督导组,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切实强化对民警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有效防止民警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值班编辑:Online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