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05 股票简称:*ST炎黄 公告编号2012-038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12-006号),并于2012年3月13日、4月17日提交了延期公告(2012-021、2012-028),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达成初步意向,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重组相关各方中介正积极推进重组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完善之中,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本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延期。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批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一直将恢复上市作为暂停上市以来的最重要工作,目前,公司正在补充和完善恢复上市的有关文件。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公司简称:*ST炎黄 股票代码:000805 公告编号:2012-039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5月12日
2、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珊女士
6、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3,03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1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2、《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3、《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4、《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5、《公司201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6、《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鄂小龙律师、史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签名的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