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德交党发〔2012〕7号),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一、健全完善“书记抓”工作制度、
一是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围绕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目标,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制定本支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二是建全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把履行“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抓书记”主要任务目标
一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五型”(精神状态好、思想境界高、发展办法多、协调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标准,注重从本部门中选拔“肯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党组织书记;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完善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办法,每年向全系统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和村民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监督。对不能完成岗位目标、不作为慢作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违法乱纪的坚决处理,有效地筑牢和提高了干部职工反腐防线及廉洁意识;三是精心搞好教育培训。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议程,确保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
一是自查自评。党支部书记根据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对照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底如实向局党组写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二是群众评议。局党组定期组织党组织书记、机关干部、站所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进行评议打分,并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党组织书记职责落实情况;三是领导评议。年底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领导、局属部门党务干部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四是综合排位。在自查自评、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对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位,把综合排名情况作为考核奖惩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