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信丰大队组织全县13客运公司、1家旅游公司法人代表及各基层中队负责人、责任民警召开了“危险车辆”排查工作会议。会议由车管所所长殷士田主持,分管车驾管的副大队长朱达定作了讲话。
车管所所长殷士田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公安部交管局《“危险车辆”排查指南》、省总队、市支队《关于开展“危险车辆”排查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危险车辆”排查排查依据、排查范围、排查标准、排查方法、判定依据一一作了介绍。要求客运公司配合大队民警按照《“危险车辆”排查指南》规定的五个排查步骤,认真排查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报废情况、非法改装情况、应急逃生性能、轮胎安全性能,并如实填写检查情况。
分管车驾管的副大队长朱达定强调了全国开展“危险车辆”排查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四点要求:1、此次“危险车辆”排查全县所涉及的客运车辆达200余辆,排查的依据多,需填写的表格数量多,工作量非常大。各客运公司及管辖中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排查顺利,数据真实有效。2、为了不影响客运企业正常营运,各客运公司按照卧铺客车排查记录表、 公路客车排查记录表、旅游客车排查记录表等对号入座先填写好车辆基本信息,由各中队专职民警分批次深入各客运企业逐项检查登记。3、“危险车辆”排查完毕,由管辖中队民警,全面排查统计本辖区内客车保有量、客运企业基本情况、逾期未年检车辆、逾期未报废车辆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重点统计分析本市近3年卧铺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的万车事故发生率、事故致死率、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等信息于4月17日前报车管所汇总。4、在排查过程中,对确认的“危险车辆”、“隐患车辆”,大队将分别抄告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建议停营、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