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擅改号牌的摩托车,遇到交警检查,欲想加速强行冲关。日前,这一惊险之举还未来得及上演,就被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开展夜查“酒驾”行动的民警逮个正着。
2012年4月19日晚上19时05分,常德德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某大型企业员工李某驾驶一辆红色的二轮摩托车在常德市沅水二桥摇晃前行,李某见沅水二桥执勤检查点有交警执法查车,便与其后座年轻小伙嘀咕了几句,准备加速强行冲过检查卡口。却不知,他俩异常行为早被执勤民警发现,并已做好拦阻查车准备,未等摩托车加速,执勤民警一个箭步上去拔出车钥匙并将车熄火。当民警示意下车接受检查时,闻到两人一股酒气,便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 属酒后驾车。在核对摩托车号牌时,号牌中字母“B”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通过民警仔细检查并用手触摸,发现原来是在数字“3”字左边用黑色胶纸粘贴一竖,不仔细检查还发现不了。随后,通过执勤民警询问,原来是李某在下班后与同事一道吃饭喝酒,但听说近段交警部门对酒驾查得严,于是朋友帮他出了这么个点子……
随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场依法暂扣其车辆,对驾驶员李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共罚款2200的处罚决定,并在当场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交警处罚,并承诺以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