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清洁、优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打造宜居靓城,兴隆县人民政府决定,利用4月份一个月时间,在县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
按照县政府关于《兴隆县2012年“县城环境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及县领导指示精神,县公安交警大队与县城市执法局共同对县城区大街(西关路口到汽车站路段)停车泊位进行了勘察及重新规划。根据我县没有地上及地下永久停车场及临时停车场的实际情况,本着便民、利民,创建文明和谐、畅通有序交通的原则,各主要道口50米以内路边禁止停放机动车辆,以达到净化路口交通环境的目的。在原来186个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减少51个,拟施划135个停车泊位。
4月16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始施划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重新划定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清除废止的停车位划线,在主要交通路口、机关单位机动车车位中设置部分出租车车位,合理设置交通通行、禁停标志牌。据悉,本次施划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约21,660平方米,投资约45万元,预计本月20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