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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校车交通管理
来源:郑昭 周琳 2012年3月8日8:54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许金和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建议,建议加强校车交通管理。

  建议指出,目前全国中小学校共有在校学生1.8亿人,有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车辆28.5万辆,其中符合标准的校车2.9万辆,仅占10.32%。校车是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还是属于经营性质的行为,目前未有明确界定,导致难以监管。

  为此建议:

  一、要由政府承担监管责任。公安、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负起监管职能,对校车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出境进行深入排查,对校车台账、校车安全管理、校车随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员和学生安全教育设施的完善整改和校车管理制度的落实,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二、要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

  三、要积极倡导全社会自觉礼让校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交警的作用,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检查。

  四、要严厉查处校车严重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严重超载、非法改装校车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要组织校车公司化、专业化经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提高运营利润,降低运营的安全风险,充分利用社会资金为学生提供服务。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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