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全省公安机关从3月5日起至6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2012-平安1号”百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奠定坚实基础。
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货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从重处罚;严管重点车辆。以客运、货运车辆和渣土车为整治重点,加强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和区域警务协作。对违法突出的客货运车辆和渣土车,要约谈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及有关场站业主,限期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对异地营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抄告制度,以县级客运企业和农村道路中短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为重点,摸清底数,严格落实车辆检查等级制度;要严控重点道路。对高速公路、主要国道、重要省道、重点旅游线路以及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要增加警力,配备必要装备,增设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不漏管、不失控。高速公路相邻大队要加强区域协作实行联勤联动和轮流交叉巡逻,增加巡逻班次,加强夜间防控。对三级以下公路,晚间要禁行客运车辆;严治危险路段。要以通行客运班线的道路、临水临崖以及农村道路等易发生车辆翻坠事故的路段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会同交通等部门,集中整改一批重点隐患路段,增设、完善一批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对所有施工、危险路段,要实施有效控制;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平台,完善安全举报奖励制度。